馬鞍山中心2024-2027年度清障救援服務項目
02標段(四次)第4號答疑公告
現對馬鞍山中心2024-2027年度清障救援服務項目02標段(四次)第3號答疑公告補充說明如下:
刪除“如車輛有過戶手續,時間需超出詢比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容。對潛在供應商施救設備過戶時間不作要求。
此公告視同詢比文件的組成部分,與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 購 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馬鞍山市雨山區凌霄大道450號
郵政編碼:243000
聯 系 人:丁女士
電 話:0555-2969022
電子郵箱:850528594@qq.com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