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安徽交控東流新材料有限公司柯家村礦深加工產業園項目(EPC)招標文件澄清如下:
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涉及業績的規模單位為“萬噸/年”,本次澄清增加單位為“萬m3/年”的規模業績描述,具體調整如下:
1、招標公告中的投標人業績要求調整為:
“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以來(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生產規模不小于500萬噸/年(或不小于300萬m3/年)骨料生產系統的設計業績或EPC總承包業績(須提供合同協議書掃描件,不能體現特征指標的需提供建設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
2、招標文件評標辦法中商務部分“企業業績”中第(2)項調整為:
“(2)滿足上述業績的基礎外,投標人另具有生產規模不小于900萬噸/年(或不小于540萬m3/年)砂石骨料加工系統的設計或施工業績的,每個得1分,最高得2分?!?/span>
3、招標文件評標辦法中商務部分“主要人員要求”中第2項“施工負責人”調整為: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擔任過國內單個生產規模不小于500萬噸/年(或不小于300萬m3/年)砂石骨料加工系統的施工承包項目的項目經理,得2分。”
本次澄清公告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原招標文件具有相同的效力,與原招標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此為準。
招標人:安徽交控東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