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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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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不可任性
發布日期:2016-05-22 瀏覽:17293次 

制定規章應符合法定程序
  
  【案例】合肥某酒店員工范某某在員工食堂將2個面包放在其電動車座墊下,欲帶出酒店。被查出后,酒店以范某某違反《員工守則》為由,給予其解除勞動合同的處分。范某某認為酒店的決定違反《勞動法》規定,遂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裁決酒店支付范某某經濟補償金18648元。酒店不服,認為其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并訴至合肥市蜀山區法院,請求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案經蜀山區法院一審和合肥中院二審,均認為酒店解除與范某某的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判決酒店如數支付范某某經濟補償金。
  
  【解析】《勞動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本案中,酒店雖稱其作出的解除與范某某的勞動合同系依據《員工守則》,但卻未能向法院舉證證實《員工守則》的制定程序符合法律規定,法院據此認定該《員工守則》不具有約束勞動者的法律效力,酒店以此解除與范某某勞動關系不符合法律規定。
  
  患病員工依法享有醫療期
  
  【案例】陳某2011年9月應聘至某物業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工作。去年初,陳某因身體不適前往省立醫院就診,被診斷出腰椎間盤突出,醫生建議其靜休兩周,得到公司批準。至1月26日病休期滿,陳某提出續休申請但公司未予批準。鑒于陳某未到崗,公司于2月9日通知陳某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陳某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遂起訴至合肥市廬陽區法院。廬陽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公司在規定的醫療期內解除與陳某的勞動合同,系違法解除,陳某主張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的訴請符合法律規定,遂依法作出支持陳某主張的判決。
  
  【解析】《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任意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陳某患病時已在該物業公司工作3年3個月,依法應享有3個月的醫療期。陳某患腰間盤突出需要靜休,有醫院證明且向公司請了假,公司批準其休病假至去年1月26日。之后,該物業公司以陳某提供的病假資料不齊為由未批準其續假手續,并以其曠工3日以上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42條的規定,故陳某主張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的訴請,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
  
  解聘懷孕女職工與法相悖
  
  【案例】已育有一孩女職工黃某某入職某房地產公司后,發現自己意外懷孕,公司竟以黃某某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為由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并停止支付工資及補貼。實施終止妊娠手術后,黃某某訴至合肥市蜀山區法院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蜀山區法院依法判決黃某某與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恢復,公司補發黃某某待崗期間的工資,并補繳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解析】意外懷孕、尤其在懷孕早期,從醫學層面來說,女職工可以選擇繼續妊娠,也可以選擇終止妊娠,局面尚在可控范圍內。本案中,公司將黃某某的意外懷孕直接視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并解除與黃某某的勞動關系,侵害了黃某某的合法權益?!秳趧雍贤ā返?8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87條規定支付賠償金。本案中,黃某某請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續簽合同違法應予以賠償
  
  【案例】冉某某自2006年7月起連續兩次與合肥某電器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書》,合同約定工作期限至去年3月31日止。當年3月7日,冉某某收到公司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單》,要求冉某某辦理離職手續。3月20日,公司又向冉某某出具《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要求冉某某7日內續簽勞動合同,并將冉某某調入珠??偣竟ぷ?。冉某某未予同意,與公司發生爭議。合肥市高新區法院一審判決公司未與冉某某續簽合同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單》的行為違法,應支付冉某某兩倍的經濟賠償金。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合肥中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解析】依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的規定,在雙方連續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后,勞動者同意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依法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案中,合肥某電器公司先向冉某某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單》,其后又發出《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及將冉某某調入總公司的通知等,雖然表示續簽勞動合同,但卻要求將訂立合同的主體變更為珠??偣荆乙笕侥衬持林楹?偣緢蟮健:戏誓畴娖鞴镜男袨?,實際上是在終止其與冉某某間的勞動合同后,讓冉某某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14條的規定,既未與冉某某依法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又拒絕冉某某向其提供勞動,屬于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因此,所在公司應當向冉某某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來源:安徽日報)